服务指南
企业注册流程
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若干
2、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
3、验资报告(或现金解款单、银行对帐单、银行询证函) (注册时仅限内资提供)
4、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合同)
5、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6、住所证明(租房合同)
7、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高效健全的服务体系
常规服务:工商注册服务、物业服务、会务服务、政策对接服务。
专业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企业认定服务、人才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财务代理记账服务。
增值服务:科技企业贷款服务、股权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服务、创业导师及辅导员服务。
四位一体的服务链体系:“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四大功能)
创业苗圃:为创业项目提供“预孵化”扶持服务的平台。园区帮助优质创业项目、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创业导师及辅导员资源等为创业者度过种子期的创业困难。
企业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扶持服务的孵化平台。园区为企业配备创业导师及辅导员,提供人才资源、项目申报、企业创办、政策对接、知识产权等服务外还提供软件专业和科技金融特色服务。
加速器:为高速成长企业、明星企业、预上市企业提供服务的加速成长平台。园区主要为企业提供企业诊断、上市扶持、融资服务、土地支持、政府对接等服务。
产业化: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初具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效应的项目推进产业化提供服务平台。园区围绕上海、国家对软件产业化的要求,未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上的软件企业整合,形成规模化、产业化、集群化的强大效应。
企业入驻园区优惠政策
创业扶持
1、对符合“创业苗圃”培育的项目在本园区内注册成立公司,给予开办费资助;
2、对入驻园区孵化器的在孵企业,经认定给予一定面积的房租减免;
3、对领军人才实施自有知识产权,创办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给予创业补贴;
专项资金支持
1、园区企业每年申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经评定即可享受张江专项资金资助;
2、园区企业被认定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简称“四新”)项目给予资助;
3、符合国家的高新技术目录内产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相关费用,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4、对入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资金资助;
5、对园企业可申报和享受创新基(资)金资助;
6、对入驻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各类专利给予相应的资助。
融资支持
1、通过上海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为园区企业突破发展资金瓶颈;
2、对园区企业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或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资助;
3、对园区企业吸纳创业(股权)投资,对创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给予奖励。